在中国,是否适合新个税的征收?

2018-11-23 14:35

在最新的有关个税专项费用扣除办法的意见征集稿中,税局提出了以下有关如何通过纳税人所需要支付的费用,进行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纳税人所得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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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抵扣项的出现,是一个好的信号,但是也引发了网友们积极议论:


每个城市收入水平不同,生活开支水平不同,那么不同城市是不是应该可抵扣的税额不一样呢?

实际赡养了2个老人,但是只能扣除1个老人的费用,这是为什么呢?

相关费用需要相关的凭证吗?如果没有发票的要怎么处理?

申报的时间是一个月一次还是一个季度一次还是半年一次呢?个人申报的话要怎么申报呢?


其实从总体上来看,将这些数字合并在一起,同时考虑目前已经确定的每月5000人民币的固定费用扣除额,一个月收入在一万人民币左右的工薪阶层,基本上是不需要纳税的,这对于工薪阶层的人来说,是小小的缓了一口气,但是这口气是不是缓起来过于复杂了?

 

我们国家目前这个阶段,有必要使用如此复杂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和征收方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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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的讲,企业或者公司想要收集全所有的交易证据,都是非常困难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去要求个人纳税人去日常收集所有的支出凭证,是不是过于牵强和成本过高呢?

 

如果实使用过于复杂的体系,对于目前的征收体系来说也是一个挑战。我国大量的税局人员的专业技能还不够完善,在对待这些复杂情况时,很容易出现误判,从而导致更多的纠纷和提高征收成本。

 

所有的专项扣除(赡养父母、孩子教育、车房贷款),大部分都涉及到了私人信息。对于一直以来依靠就业单位进行个税申报的中国人民来说,接下来是不是要披露这些私人信息给公司财务或者人事部门呢?这里面是不是会涉及到公民信息保密的问题呢?当然对于百度公司来说公民的隐私对于她们来讲就是钱。


以及还有一个大问题————关于返税,在美国,纳税人平时是多交税的,时缴纳时会将没进行抵扣项的税上交,然后在年末的个税申报中,计算到各种费用和扣除,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对于绝大部分的工薪阶层来说,基本上都会产生出一个应退税额。在纳税人申报完成后,美国的税务局是有义务将这些税金推给纳税人的。这也是每年某个时候,美国的个人消费会激增的原因之一,摊手。


如果国内也和美国一样先缴税,后返还,预期的效果是不容乐观。


在国内,在出口退税、软件企业退税都会延误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现状之下,退税给个人这件事,到底可操作性会有多高呢?

 

正如许多专家呼吁的一样,按照城市综合能力来进行所得税扣除:

 

一线城市,每个月固定扣除15000;

二线城市,每个月固定扣除10000;

三线及以下城市,每个月固定扣除5000;

 

简单清晰,符合我们基本国情。我们国家个税改革之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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