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务机关接管社保管理出台了,可以说是目前最全的征管申报措施。其内容将缴纳社保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乡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方法做出明确的要求,可谓是对税务机关监管和社保缴费的一个指导方针。
此次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定义——是指缴费人、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社会保险费申报、非税收入申报的事项,是缴费人、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缴费义务的主要依据。
一、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10点约束
1、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要求:
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应该按其规定执行)。
2、税务机关设定法律可查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3、缴纳社保申报必须提供哪些材料:
A、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B、.自主申报缴纳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C、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
注意:如有其他特殊情形的,社保申报缴费人需按照省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社保申报信息在哪查看?
申报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5、办理社保在什么地方?收费吗?需要多长时间?
社保办理申报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社保缴纳收费标准:税务机关不收费
社保办理缴费时间:即时办结
6、社保问题应该在哪咨询?联系方式是什么?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7、税务机关对申报缴纳社保有哪些要求?
1)、社保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社保申报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注意:社保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社保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单位缴费人一般按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5)、单位缴费人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缴费人按照规定期限自主申报缴纳;
二是依据社保经办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进行缴纳,具体执行方式以当地政策为准。
6)、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数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当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可以接收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征数据时,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费核定通知单》及其他资料。
注意: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7)、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一般应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照劳动雇佣关系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8)、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注意:单位缴费比例,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 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满足条件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可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 20%或 50%,期限至 2020年4月30日。
9)、各省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10)、缴费人通过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完成申报缴费的,可以申请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注意:税务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不体现社保部门的退费结果信息。
8、单位到税务机关办理社保缴费有哪些要求?
1)、社保缴费受理流程:
A.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B. 不得违规受理申报。
2).税务机关对于缴纳社保办理程序:
A.按照缴费人报送资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缴费人更正纠错。
B.按规定开具缴费凭证。
3)、税务机关社保缴费信息反馈
办理结束后,在申报表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缴费人。
4)、社保缴费人税务机关资料管理:
社保缴纳结束后,税务机关将资料进行归档。并且规定不得将缴费人的办理资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5)、税务机关提供的服务项目:
A、税务机关提供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服务。其中利用数字证书申报成功的缴费人,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B、税务机关、社保经办机构加强部门合作、信息共享,联合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社保经办和缴费服务;对于关联业务探索推行“一窗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