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恶意欠薪犯罪,人社部着力做了哪些工作?

2019-11-05 16:48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哪些成效?打击恶意欠薪犯罪,人社部着力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安排?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党和政府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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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对依法打击和遏制恶意欠薪,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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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作为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制度机制,密切分工协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构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直通车”,有效推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近年来,及时依法查办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2011年至2019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6719件,各级人民法院对767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


但是,一些用人单位和个人试图逃避工资支付义务、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下一步,人社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指导各地增强打击合力,及时有效惩处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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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着力做了三方面工作


社会上确有个别企业和个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有的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致使一些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强化了刑法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人社部门在其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衔接工作有效开展


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需要四个部门既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又要相互配合。人社部门负责工资拖欠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公安机关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案件侦查,人民检察院负责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负责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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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12年,人社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明确了四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案件移送的法律程序。2013年,人社部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相关标准,在指导和规范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同时,也明确了人社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条件。


为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渠道。2014年,四部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处理衔接工作的通知》,完善了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有效解决了实践中出现的证据获取、犯罪嫌疑人“逃而不匿”、责令支付文书下达、移送标准等问题。


2、强化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拖欠劳动报酬的举报、投诉。经调查核实,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及时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符合条件的,也就是说涉嫌恶意欠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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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召开四部门联席会议,加强信息通报,细化程序规定,开展咨询会商,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3、加强人员培训,促进工作的规范化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正确理解适用法律的条文、条款,全面掌握行刑衔接的基本流程、基本知识,做好案件调查和证据的收集工作,提高案件移送的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还将采取这些措施


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方面,人社部下一步还将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更好地增强打击合力,充分发挥刑法打击恶意欠薪的作用。从人社部门角度来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完善衔接机制。


今年6月份,四部门就联合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建立了沟通机制,使协作更加顺畅,现在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共享有关数据,以便根据新的情况制定更加有力的措施。下一步打算认真调查研究,把实践中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提升到制度层面,在全国加以推广。


第二,加大拖欠工资案件查处和移送力度。


在四个部门合力打击恶意欠薪工作中,人社部门承担着查处和移送这两个环节,要指导各地切实履行好职责,对工资拖欠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责令整改或者行政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及时移送,做到查处一批、移送一批,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


第三,加大曝光力度。


从2017年开始,人社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嫌恶意欠薪犯罪案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这类案件,大力宣传国家打击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切实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依法用工,按时足额地发放劳动者的工资,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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